伊吾县农业局
伊吾县农业局是隶属伊吾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级别规格为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五个职能室:综合业务室、农村能源监测办公室、农业行政执法队、市场经济信息室、菜篮子办公室等。
农业局主要职责:
1、 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的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 研究提出的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及资金使用。
4、 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 制定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
6、 依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和备案等工作;依法负责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品种的审核、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7、 归口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和下属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督察工作。
电 话:0902---672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