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农业局简介
哈密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市委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草拟种植业、园艺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及资金使用。
(四)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实施并管理"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六)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技术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的标准认定及开发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种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农村环境评估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档案和后勤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档案和后勤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
2、植业股
研究提出全市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负责农业基地建设和农业重点科研项目的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市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申报组织及无公害产品基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
3、农机股
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和生产经营市场监管工作,受理农机产品"三包"投诉;负责农机维修网点的等级考核、维修人员的技能鉴定及农机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科教与市场经济信息股
拟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农业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农业信息搜集、分析、发布制度,建立覆盖全市并延伸到大多数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的农村市场信息及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及信息调查,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动态、农村经济运行趋势、农产品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新扶新成果等进行汇总、分析、预测和发布;负责全市农业行业的科研、技术推广和组织协调;指导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查,并组织实施。
5、园艺特产股
指导全市瓜、葡萄及蔬菜等品种的生产及项目结构布局调整;负责拟定瓜、葡萄、蔬菜等园艺特产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计划,组织开发名、优、特、新产品;负责瓜、葡萄等质量的监督管理。
电 话:0902---223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