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业 | 职能单位 | 关于本站 | 农业论坛| 加入收藏
首页 农业动态 政策法规 农业标准 地方特产 分析预测 招商引资 科技文献 焦点热点 服务之窗
[中国哈密瓜之乡 --- 新疆哈密地区]

哈密地区农业局内部科室职能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哈行办发〔2002〕60号文件)精神,地区农业局是行署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组成部门,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后来我们根据工作需要请求行署在此基础上又增设了科教园艺科,这样农业局各科室所承担的职能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农业局下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3、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及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安全、档案和后勤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纪检和领导班子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种植业科:

1、研究提出全地区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
2、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3、组织实施并管理"菜篮子"工程;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地区的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地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8、研究拟定全地区农业产业政策,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审查、申报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9、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及发展农区畜牧业等工作;
10、负责全地区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申报组织及无公害产品基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
三、农机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地区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重大科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4、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研究拟定农机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负责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以及农机产品、维修和农机作业的质量监督管理;
6、负责农机修造企业、维修网点的等级考核和维修人员的技能鉴定及农机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对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行宏观调控;
7、负责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争取和分配农机救灾油料指标和补贴资金,负责农业机械油料的管理,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经营活动和节油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8、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9、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研究拟定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拟定农机行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划,指导各类农机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各类农机专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四、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1、拟定全地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2、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3、负责全地区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项目;
4、协调、指导农业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全地区的农业信息落地入户及农业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及抗灾救灾快速反应信息系统的建立;
5、规范、完善农业信息的搜集、分析、发布制度,保证农业信息发布中心正常、有效地运行,对农业生产动态、农村经济运行趋势、农产品市场信息、政策法规、新技术、新成果等进行汇总、分析、预测和发布;
6、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及农情信息工作;

五、科教园艺科:

1、负责全地区"南园"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发名、特、优新产品;
2、组织拟定实施农业科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地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3、指导并督促检查重点农业基地建设和农业重点科研推广项目的实施;
4、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业技术监督工作;
5、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6、负责全地区农业行业的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全系统科技人员的职称评聘及工人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地区的农民培训工作;
7、指导农民体协和农业各类学会等工作。
8、参与协调组织哈密瓜果外调工作。

六、安检办

1. 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正常、有序,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安全档案。
2. 配合做好党务、纪检、信访、老干部及支部工作。


电 话:0902---6721289

 

 

新ICP备 06002896 号
举办单位:新疆哈密地区农业局 [ 版权所有 ]
地址:新疆哈密地区行署大院
联系电话:0902-2233483;0902-2233373 邮政编码:839000 传真:0902-2233373
EMAIL:11479-HM@XJ.CNINFO.NET;C1993@163.COM
广州健坤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